【明報專訊】英國最高法院周三(16日)裁定,《平等法》中的「女性」定義為「生理上的女性」。裁決源於蘇格蘭團體For Women Scotland(FWS)主張《平等法》保障的權利應基於生理性別,並向蘇格蘭自治政府發布的指引提出法律挑戰。該指引提到持有「性別確認證書」的跨性別女性在法律上應被視為女性。FWS於蘇格蘭法院敗訴後,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表示:「本院一致裁定,2010年《平等法》中的『女性』與『性別』指的是生理上的女性和生理性別。」他續說:「我們不建議將本判決視為某一群體戰勝另一群體的成果。」裁決引發跨性別權益支持者的關切,但英國政府表示裁決有助釐清法律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