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韓國首爾法院昨(5日)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的不當合併及會計造假案,一審判決他無罪。現年55歲的李在鎔涉嫌2015年在推進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的合併過程中,故意發布虛假資訊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以鞏固其在集團的影響力,於2020年9月被起訴,控以不正當交易、操縱股價和瀆職等。之後檢方還以三星生物製劑於2015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4.5萬億韓圜為由起訴李在鎔等三星高層。檢方去年就不當合併及會計造假案要求判處被告監禁5年。 相關字詞﹕韓國 合併 操縱股價 三星電子 李在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