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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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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影習寫:失掉的好地獄——《河上幽魂》

【明報專訊】「第十六條:凡德國人皆不能被褫奪公民權。公民權之喪失必須根據某一法律而行,並且如有與受影響人士之意願相違之情况者,則結果必不得為該人士變成無國籍人士。凡德國人皆不可被遣送離國。凡有因政治原因被迫害者,須予該人士政治庇護權。」這是德國自1949年採用的基本法第十六條、關於褫奪公民權、遣送及政治庇護權的條文,與另外19條基本法條文被以色列藝術家Dani Karavan刻在曾為東西德邊境的施普雷河(Spree)的戶外玻璃板上,當中的政治含義不言而喻。「天賦人權」有沒有國界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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