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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將藝術品帶返屋企?

【明報專訊】早前,本報記者北上杭州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文博會),觀他山之石,思考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前路(見D2)。帶回報道的同時,記者也帶回一隻「秘色蓮花杯」(上圖右下)——被列為蘇州博物館「鎮館之寶」的五代秘色瓷蓮花碗加上手柄,搖身一變成為博物館大受歡迎的文化創意(文創)產品。付出188元人民幣,便可將珍貴藏品帶返屋企。

「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藝術品,但擁有一件與藝術品相關的產品,都會好開心。」今期美藝客廳請得資深傳媒人、本身經營畫廊的總監張寶華推薦藝術文創產品,她從眾多「收藏」中選出草間彌生、村上隆和奈良美智3位藝術家作品的周邊文創產品。

從手袋、頸巾,到公仔、擺件,張寶華發現,當藝術品crossover(跨界)與其他品牌、商品相結合,刻板印象中高貴而遙遠的fine art(藝術)亦都可以變得「好好玩,好有型」,吸引更多人欣賞藝術、了解藝術家。以草間彌生與Louis Vuitton的聯名為例,當高對比度的色彩、大小不一的波點、形態各異的南瓜跳出畫布,躍上LV手袋,吸引的受眾不僅僅是藝術愛好者,還有「鍾意時裝、喜歡潮牌的人」,「涉獵的人更多,粉絲亦更加年輕化」。

從蓮花杯到波點手袋,文創產品的類型五花八門;但回想香港藝術家作品衍生的文創產品,最常見到的仍是tote bag。「對於現在的消費者,可愛的產品要足夠可愛;潮的產品要足夠潮。但香港在這一方面似乎有些老套。」張寶華說,儘管自己也是tote bag愛好者,有「廿幾三十個tote bag」,但她仍認為這類產品「不夠特別,對觀眾缺乏吸引力」。

怎樣的文創產品,方能吸引觀眾購買?張寶華表示,文創產品是否具有吸引力,與藝術家的「通俗化」程度有很大關係。以草間彌生為例,「連小朋友都知道,有好多點點的南瓜,是一個藝術品……於我而言,一定是因為喜歡藝術家,才會購買產品,好難調番轉」。而本土藝術目前的市場「不夠大」,「commercial(商業)價值不夠高,好難發展products(產品)」。除此之外,張寶華還認為藝術品相關文創產品的開發是一個藝術專業範疇,「香港人太鍾意順手做埋,但又唔係自己擅長嘅事,所以就做啲tote bag、小卡片,最容易」,「在香港,其實不止是fine art,就算是很成功的電影,產品化都做得不夠」。

(美藝客廳‧三十二)

「客席策展人」簡介

張寶華,策展人,資深傳媒人,SC Gallery總監。曾舉辦「色繪。女人世界」、「一點點的美好」等個人畫展。

文:明報藝文部

編輯:謝秋瑜

設計:賴雋旼

電郵:friday@mingpao.com

IG:@friday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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