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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現場:被捕前的12小時 我在做的2件事

【明報專訊】1月5日晚,我在給外國朋友解釋:為何呼籲聲援人權律師的facebook圖,要大大隻字寫上「condom」?解釋着Condom在香港抗爭語境是什麼意思,#laughcry emoji滿天飛,對12小時後襲來的命運毫無知覺。呼籲一人一信炸爆四川省與河南省司法廳,是我在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前,參與的最後一個政治行動。被捕後律師訝異我的淡定。我情緒一直很穩定,思維也跟平常沒兩樣(一直在構思此文)。面對不能保釋一直還押數年甚至更長刑期的可能性,也沒什麼緊張或害怕之感。我答:因為我以前係跟大陸維權新聞,我知發生緊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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