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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訛稱永久離港取款 2020年至今9宗警跟進 去年33,700宗永久離港 提款逾90億

【明報專訊】根據強積金法例,積金計劃成員在6個特定情况可提早提取強積金,永久離港屬其一,申請人須宣誓作證及提交外地居住的證明文件。積金局資料顯示,2021年共有33,700宗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積金的申索,提取金額逾90億元,申索宗數和金額分別比前年升11.6%及52%。有執業大律師指出,冒充銀行職員已可能干犯欺詐罪,並提醒積金計劃成員,若藉訛稱永久離港以提早提取積金,有可能被控串謀詐騙,罪責或比教唆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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