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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諾

和平與暴力的界線 / 吳思諾

【明報文章】上周五,10名民主派人士分別就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接受判刑,關乎的是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及「831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根據以往案例,法官審理「未經批准集結」案,慣常判處罰款或簽保守行為。但這次法官在兩案中卻分別以監禁18個月、15個月以及12個月為量刑起點,實在令人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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