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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水@好青年荼毒室/編輯.關曉陽

世紀.五無閒話:反抗是人權 / 文.白水@好青年荼毒室/編輯.關曉陽

【明報文章】哲學家Jason Brennan以自衛理由作為抗爭的根據:假如我們受到不義的攻擊,即使是政府人員所為,我們也有理由武力反抗。另一位哲學家Candice Delmas就以義務(duty)來說明抗爭,認為基於不同的義務如公義的義務(duty of justice)、平等的義務(duty of fairness)等等,會要求我們有責任甚至以較激進的手段如武力來抗爭,以維持社會平等、公義等。而其實自衛、義務等抗爭基礎以外,長久以來亦有論者會認為,反抗乃至革命其實是一種權利(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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