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李偉民

法政隨筆

律師「代理」責任,隨時變炸彈 / 李偉民

【明報文章】一個人,只有一雙手,於是,要找人代辦事情:老闆下面的,叫「員工」;老闆外聘的,叫「承辦商」。在商界,找別人代替自己收取非法利益的,叫「白手套」。在黑社會,代替頭目認罪的,叫「替死鬼」。最厲害是韓國,有些總統受到背後的法師所指揮,他們被謔為「國師」,總統變成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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