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陳文敏

法政隨筆

「美國隊長」減刑案(二) / 陳文敏

【明報文章】根據《監獄規則》的修訂,懲教署長認為沒有證據令他信納,減免被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的刑期不會不利於保護國家安全。署長考慮了四方面的因素:①犯人改過自新的決心;②犯人的背景、在獄中的表現及更生的進度;③犯人的心理評估;④若犯人獲釋會否有傾向再次觸犯國家安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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