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上星期寫了大學法律系學生到律師行當暑期實習生(intern),為入行鋪路。今回談談部分選到大律師辦事處當暑假實習學生(summer student或intern)。友人告訴我,其中一個取錄與否的關鍵,是有沒有串對「Chambers」,即大律師辦事處那個英文字。 相關字詞﹕實習生 學生 法律系 趙麗如 法政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