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在大學選修法律的學生,到第二年以後便開始選擇必修課以外的科目。學生也會趁着暑假或寒假,到律師事務所實習,見識一下執業的狀况,開闊眼界,尋找對於日後執業的啓發,這對於學生選擇科目也會有一定的影響。 相關字詞﹕語言 執業資格 實習 房地產 大灣區 訴訟 選科 法律 法政隨筆 譚允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