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入行後不久,有位案件主角是還押了一年多的青年。第一次在羈留所見面,他身形瘦削,手腕都沒長肉。無罪釋放後,他當晚就換回便服從法庭羈留室推門而出,手卻不斷扯緊像鬆了兩個碼的褲頭。鐵窗後的數百天,他失去了脂肪和胖肉,也失去了自由和原來的一切規劃。 相關字詞﹕律政司 無罪推定 賠償 還押 公義 自由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法政隨筆 梁嘉善 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