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陳文敏

法政隨筆

保釋案 / 陳文敏

【明報文章】一場長達四天的保釋聆訊,首日通宵達旦,被告未能梳洗進食,缺乏休息,多名被告身體不適需要送院,為何香港會變成如此?法院希望盡快處理保釋申請是可以理解,但難道不能有較人道的安排嗎?既然能預見無法在一天內完成聆訊,容許在輪候的被告缺席,只由其律師代表在場,讓被告可以休息梳洗,甚至提供視像轉播,讓被告即使不在法庭內仍然能夠跟隨聆訊的進展,這些都是一些很簡單的安排,相信司法機關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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