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國人大代表林正佳擬近日向大會提交建議,希望設立「海外文物回購專項基金」,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在海外合法購買並捐贈文物。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昨起實施,該法首次列明對流失境外的中國文物的追索權不受時效限制。福建佳信海壇控股集團董事長林正佳現任中國僑聯常委,他擬提交《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參與海外文物回歸的建議》。
「面對高昂的回購成本、複雜的國際法律環境等挑戰,文物回歸之路困難重重,亟需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林正佳認為應該設立回購基金,通過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民企或個人在海外合法購買並捐贈文物。同時,政府應該優化通關和稅收政策,對捐贈文物給予稅收減免,並簡化進口手續,以激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