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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射殺海盜 大陸船長在台判囚26年

【明報專訊】台灣高雄籍遠洋漁船「屏新101號」的中國大陸籍船長汪峰裕指示「僱傭兵」射殺4名疑似索馬里海盜一案,台灣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維持26年徒刑定讞。

《聯合報》報道,汪峰裕是浙江人,事發前受僱高雄屏新漁業公司。基於索馬里海盜猖獗,「屏新101號」2012年7月停靠斯里蘭卡時,汪峰裕僱用2名外籍武裝保安。該年9月29日「屏新101號」在索馬里首都摩加迪沙對出公海作業時,有武裝木殼船靠近,同海域一艘外國漁船撞翻木殼船,汪峰裕指示2名持半自動步槍的保安向木殼船4名落水者開槍射擊,致他們中彈死亡。

船員當時拍攝的影片上傳至YouTube後揭發事件。汪峰裕在2020年8月乘漁船靠泊高雄港時被海巡署逮捕,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將汪峰裕起訴。一、二審判刑26年,更一、更二審改判13年,更三審又逆轉,認定汪下令槍殺,判他26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法官認為汪峰裕觸犯殺人重罪,且曾任船長,熟悉兩岸船務運作,擔心他會逃亡,因此裁定續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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