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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遺囑財產充公 京滬兩案惹關注

【明報專訊】京滬近日出現兩宗沒有立遺囑導致「遺產充公」的判決,引起輿論關注。其中,上海徐匯區一名葛姓長者去世後,因沒有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留下房產及430萬元(人民幣,下同)儲蓄,由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

不久,葛老伯的堂弟夫婦狀告民政局索取遺產,法院結合堂弟夫婦對葛老伯的扶養時間、程度,酌情判定分得130萬元。葛老伯留下的房屋及300萬元被認定為無主財產,近日終審判決將充公。

另一宗北京個案,趙姓女子病故留下幾百萬遺產,因沒有法定繼承人,其叔叔姑姑舅舅姨姨都要求分割遺產。昌平法院近日判決,趙女士生前一人居住,房產充公;親屬按照幫扶程度,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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