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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刑案頻發 鄧小平下令「嚴打」3年

【明報專訊】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社會治安嚴峻,內地連發多宗建國以來最大刑事案,令時任領導人鄧小平下定決心在全國「嚴打」,從重從快集中打擊刑事犯罪,他指出「要講人道主義,我們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義」。

從1983年開始,全國展開歷時3年的嚴厲打擊社會治安管理行動。其中,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的「第一戰役」,全國警方共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姦、流氓等102.7萬罪犯,法院判處86.1萬人,其中2.4萬人死刑。

當年引發嚴打有很多原因,包括80年代出現多宗殺人案、劫機案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1983年「六一六」案件更是令國人震驚。1983年6月16日,在內蒙古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10名年輕人酒後滋事,持刀、斧、步槍殘忍殺害26人,還強姦多名女知青,事後被害者親屬和當地民眾上書中央,要求對兇徒全部處以極刑。

這宗事件被認為是1983年全國「嚴打」的直接導火索。但有一些流傳甚廣的傳說,稱當時唐山一個「菜刀隊」組織囂張兇殘,曾攔截鄧小平去北戴河的車隊,令鄧小平決心嚴打。唐山「菜刀隊」後來逾600人被捕,50多名主要頭目被判處死刑。

中國其後又多次嚴打,每次嚴打雖有成效,但也備受詬病,包括成為冤假錯案的重要根源。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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