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昨三讀通過,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藍營稱高門檻是為了杜絕「惡意罷免」。惟修法再一次上演立法院大亂鬥,朝小野大、朝野對立是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