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足協原副主席杜兆才(圖)受賄案一審,昨日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審理查明杜兆才受賄434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以受賄罪判處杜兆才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