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昨閉幕,會議通過了《學前教育法》、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能源法》、新修訂的《反洗錢法》、關於修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決定。
其中備受關注的《學前教育法》明年6月1日起實施,針對校園周邊安全問題,該法要求有關部門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切實增強幼兒園師生的安全感。該法對幼兒園師資隊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作風形象等方面,明確更加具體的標準;明確規定幼兒園安全保衛人員的任職條件。同時,明確幼兒園不得採用小學化的教育方式,規定小學堅持按照標準零起點教學。
地方政府每年報告債務
文物保護增「先考古後出讓」制度
修改後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明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明確國務院應當每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金融工作有關情况。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增加「先考古、後出讓」制度,明確有關區域在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前應當先進行考古調查、勘探,減少考古發掘對建設工程的影響。此外,《反洗錢法》通過修訂後,新法進一步明確洗錢的上游犯罪範圍,規定掩飾、隱瞞「其他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性質也屬於洗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