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財經委在1983年由六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下設辦公室、法案室、經濟室和調研室,受全國人大領導。主要職責是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交付的議案,提出職權範圍內同委員會有關的議案等。每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財經委都會審查國務院提交的計劃報告和計劃草案、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並發布審查結果報告。前任主任委員是徐紹史。
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同年設立,當時名稱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2018年全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後更名。其主要職責是統一審議列入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議程的法律案;向人大常委提出5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有關立法項目的建議等。2018年更名後,增加「推動憲法實施、推進合憲性審查」等職責。前任主任委員是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李飛。
(2023全國兩會)
相關字詞﹕兩會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