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下月起禁止氣象發燒友在網上或以手機App發布天氣預報。《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5月1日起開始施行,該法規定,除氣象台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預報。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以人民幣5萬元(約6.2萬港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