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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萬人大會】不再專業,不再忍? 目中無「制」的建制派 (文:葉蔭聰) (16:09)

【明報專訊】大概是上世紀90年代中,我有一位大學同學X,算是當年的激進學生,剛從美國加州某大學當交換生回港。他告訴我,在美國遇上最大的衝擊,是當地警察對付示威者的兇狠程度。有一次,他們在校園外抗議波斯灣戰爭示威晚會被防暴警察驅散,為了逼他們退回校園,警察在幾乎伸手不見五指的公路上追趕學生,警棍亂打在一群學生的後腦勺及背上,我這位同學在同伴一片慘叫聲中拚命逃回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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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X去美國前在香港已是街頭示威常客,雖然當年是第一次在異地親身經歷警暴,但認知上他並不驚訝,他讀過的那些「左書」早就告訴他,資本主義西方除了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強大,還需要暴力作後盾。然而,令他驚訝的是,當他回過頭來看當時的香港警察,竟覺得他們是如此「節制」;當時的香港警察除了對梁國雄的四五行動較兇狠外(他的戰友劉榮錦先生在1989年的國慶酒會示威中被打至重傷),對示威學生以至民主派都相當客氣。

這大概就是我們常掛在口邊的「香港冇民主,有自由」的狀况之始。

在往後的二十多年裏,我這位同學也很關心政治,但充其量只是個溫和的泛民支持者,今天,他已成為香港主流社會認可的中產精英。也許人長大了自然變得溫和,筆者亦不例外,但殖民地晚期最後十年香港警察的「忍」及「專業」,以及回歸一段時期裏的延續,的確是應記一功,多少也令他和我勉強能接受香港的建制。

然而,今天的年輕人不像二十年前的我們,他們在本地已能領略警察的兇狠,難怪有人又大談五六十年代惡警橫行的香港了。看過警察大型集會力撐被定罪的「七警」後,年輕人會變成怎樣?友人的兒子十六歲,我故意去問他:你怎樣看這個集會?這位平時不怎麼喜歡通識教育及時事新聞的中五學生直接回答:「警察打人被定罪了,怎麼還會有三萬人撐他們?還大大聲講粗口?黐線!」坐在旁邊的是他那位政治上有點保守的母親,她想為警察辯護一下,卻感到有點無言以對。這位中五學生絕非「激進青年」,但你會認為,自此之後,他會更尊敬與服從警察及一眾權威,還是更嗤之以鼻,憤世嫉俗?

建制派的惡 反智與縱慾

撐警團體、建制派議員、香港警察及家屬進行了史無前例的大型政治動員,會為香港社會帶來什麼後果?為「辱警」立法會令香港管治更好還是更壞?

這些問題不應去問街頭示威者,因為這只證實了他們早已有的「黑警」及「警暴」的印象。也不應去問大部分的泛民議員,因為他們早被排擠在管治之外,政府管治困難非單與他們愈來愈無關,也許還有利於他們站穩反對派的位置。這些問題更不要去問葉劉淑儀、梁美芬,她們只想趁機保住及開發更多建制派群眾的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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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以上問題本應是建制派最關心的,可是,到底現實裏有多少建制派關心?我愈來愈存疑。觀察過去多年香港的政局,我得出一個想法:建制派愈來愈不關心「建制」,他們只向上等候北京發落,向下汲汲於自己的地盤、利益與選票。套用一句黄子華90年代的嘲諷口頭襌:香港的管治?香港的現狀?Who bloody cares!建制派的惡並不在於保守,而是虛無主義,是反智與縱慾,目中根本無「制」。

按字面意義,建制派關心的是「維持現狀」,即當下的制度及統治方式,這是統治者及其聯盟賴以為生之本。而香港的「建制」,指的其實是英國殖民統治最後二十年的制度及統治方式,而警察的「專業」與「忍」是重要的一部分。

昔日身為殖民地,香港警察沒有資格實行英國社區警政的模式,而是準軍事(paramilitary)武裝力量,從數量及裝備上接近中國城市的武警,外來者以此控制、預防及鎮壓社會及政治叛亂。九七後,在一國兩制之下,解放軍盡量不介入香港內部事務,所以,香港警察仍然要延續甚至加強這種性質及編制,這一點並非我或學者的獨有觀點,連香港政府網頁的介紹也清楚指出香港警察的準軍事力量。

香港警察的準軍事特性,以及警員的貪污濫權問題,在六十年代曾為英國左派人士詬病為殖民惡政。但在港英最後二十年,因緣際會下(當然多得英國戰後的政治壓力及發展),港英政府除了以廉署等機構約束個別警察人員的濫權外,香港警察在日常運作上也變得「專業」,強調「服務」,以非政治方式達到統治的效果,用專業形象掩蓋準軍事功能,同時,反過來與司法機構一起代表了「法治」。這也可以用「忍」作理解:自我約束準軍事功能的鎮壓力量,非不得已絕不使用。

強制及武力 曾經「專業」與「忍」

約束政府權力,尤其是強制及武力,從歷史上看就是自由主義的核心。回歸前後,香港政權的武力及強制力量以「專業」與「忍」,曾造就了小城的自由,曾令人服從於「沒有民主」的制度,成為港式自由秩序的核心,甚至曾打造出香港警察比不少民主大國還要文明的幻象(更不要說大陸警察公安了)。筆者雖然對建制派一直多加批評,但也不能不承認,這種秩序不是革命或民主運動的結果,是當年的英國政府、殖民政府與華洋政務官創造,再由他們以及工商精英、部分親北京人士維持的,是幾十年來建制派的體制努力(當然,他們也從這種秩序中得到自己的好處),社運人士及政治反對派雖然也起作用,但充其量只是催化劑。因此,要破壞它,亦只有建制派自己才有能力,民間力量作用有限。

且看部分曾在雨傘運動喊着革命激進口號的人,也願意甘心接受甚至支持lesser evil曾俊華,渴望「休養生息」,便可知香港當下終究不是(或還不是)革命時刻,佔領過後還是想維持現狀。某一時刻衝擊建制規範之舉,也遠未有能力改變香港現狀,反而是香港的建制派有能力「倒自己的米」。

以法統治香港 而非法治

若警察由情感上不能接受「七警」刑期,由同袍圍爐取暖互相包庇,上升到要為法官貼上黄絲或藍絲標籤,這表示,當政者要把警察的政治性質暴露於人前,以法統治香港,而非法治。若香港警察的權威連《公安條例》及「破壞社會安寧」等的法律砌詞還不足以維持,要靠嚴刑峻法打擊挑戰權威的「刁民」,那麼,建制派其實是向正在崩潰中的香港現狀再大力而狂亂地推一把,進行一場葛蘭西說的「被動革命」(passive revolution)。這樣的話,建制派已無「制」可守,只有全面的鬥爭。

若然如此,大概任何反對派都別無選擇,evil也無分less還是more。但日漸反智及虛無的建制派是否真的對這場鬥爭有心理準備?

文﹕葉蔭聰

編輯﹕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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