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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恒大生涉大老山隧道外暴動罪脫 官批警員證供不可靠 (18:49)

2019年11月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3名恒生大學女學生被控在恒大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其中兩人否認控罪受審,今(8日)於區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裁決。暫委法官彭亮廷指,案中三名關鍵警員於2021至2022年間記起更多資料錄取口供,「對於警方處理手法,本席不想再多說」。彭官認為,警員證供不可靠,因拒納他們辨認出兩名被告說法,於是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被告范紫雪(現年23歲,下同)及杜美宜(23歲)不認罪,盧靖婷(21歲)則認罪。3人被捕後曾踢保,事隔兩年半再次被捕及起訴。盧今撤銷擔保,還押至5月6日求情,以及於6月3日判刑。

本案爭議在於范、杜曾否身處隧道收費廣場,以及警員對她們身分辨認。彭官指,負責制服盧的警員9019錄取3份口供,該警員在當天的口供紙稱目睹兩名女子於天橋跑在人群隊尾,於1年8個月後再落口供才首次提及三名女子。該警員庭上解釋,因事後收到通知而提供資料。

辯方質疑,警員當時知悉拘捕杜的女督察已離職,並不願作供。彭官認為「所有事情實在巧合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指警員竟然可以在無額外輔助下更改口供,又在作供時推翻自己說法。彭官翻看涉案片段後只確定盧在場,指警員證供並不正確。

至於負責制服范的警長52190撰寫了5份口供,彭官認為,其錄取口供的手法值得商榷,甚至存在不應出現的問題。警長直至2022年才發現首兩份口供日子時間相同,彭官稱以警長任職多年的經驗,其解釋也不合理和牽強。

辯方盤問曾指,警長更改口供沒說明是哪一份,可導致其中一份口供遭摒棄,彭官認為辯方意思明顯,上述做法可導致後果嚴重。基於控方缺乏具份量的環境證供,彭官認為控方不足以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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