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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機涉駕「白牌車」被捕 5車被扣查 (19:18)

警方昨日(8日)起一連兩日於新界北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並扣查5輛涉案車輛。

警方透過網上平台,以每程80元至1350元車資,在新界北區,包括元朗、屯門、上水和大埔租用3輛私家車及兩輛輕型貨車,並派員喬裝乘客。待時機成熟,警員以「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他們年齡介乎34至58歲。相關人士已經獲得保釋侯查,他們需於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相關車輛均沒有運輸署所發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所有車輛已經被警方扣查。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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