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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資科辦已刪除確診者上傳「安心出行」紀錄 (16:12)

政府上月14日起免除市民進入指定處所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惟一直未交代過往新冠確診者已上傳的出行紀錄如何處置。衛生署昨晚(6日)向本報表示,已通知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刪除相關資料,有關工作已完成。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衛生署有權要求確診或初步確診新冠病毒患者,上傳「安心出行」出行紀錄,並提供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協助衞生防護中心的個案追蹤工作。另據「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提到,「如屬確診個案,經『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傳至衞生署的出行紀錄將保存最少7年」。

政府上月14日撤銷掃瞄「安心出行」處所二維碼要求後,本報首度向衛生署查詢,將如何處置上傳至政府系統的確診者出行資料,未獲正面回應,惟表示可參考兩個網頁的資料,包括「安心出行」的專題網頁及程式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私隱署在同日(上月14日)回覆,稱《私隱條例》沒就資料保留定立時限,但資料使用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不超過達至原來目的實際所需」。

本報至本周初再向衛生署跟進查詢,會否繼續保留確診者的出行資料、如會有何理據、如何確保符合《私隱條例》等。衛生署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工作已全面停止,衞生署不再要求確診個案上傳安心出行紀錄。另外署方已通知政府資科辦刪除確診個案過去已上傳至相關系統的安心出行紀錄,包括衞生署可檢視和用作流行病學調查的資料,並知悉相關工作已完成。

衛生署又表示,特區政府堅持放寬但不放棄防疫抗疫,政府一直以科學為本、精準抗疫、風險可控、便民利民的精神應對新冠疫情,在保障巿民健康及保護公共醫療系統的同時,務求盡量減低對社會正常活動的影響,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效果。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新冠病毒變異及疫情發展,按照科學數據分析,及時調整抗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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