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姜牧師」持自拍棍直播被控阻差辦公罪脫 官稱兩警證供有分歧 (18:28)

「Free HK Media」網媒創辦人兼記者、被稱「姜牧師」的姜嘉偉,涉於去年七一在銅鑼灣直播期間阻差辦公被捕,他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指,兩名警員證人供稱被告手持的自拍棍構成阻礙,但二人的證供出現分歧,甚至不曾叫被告放下自拍棍,反之被告表現合作,遂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報稱牧師的被告姜嘉偉(30歲)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

梁官裁決時指,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供稱,擔心被告個人資料外洩,着被告停止拍攝,惟片段顯示被告稱「無問題,請洩露我個人資料」。梁子祺繼而稱,擔心被告意外鬆手而擊傷同袍。負責搜身的警員13487梁浩泓卻稱,被告手持自拍棍,令他需彎身「由下而上」為被告搜身,造成阻礙。

梁官指,兩名警員不曾叫被告放下自拍棍,亦無解釋其自拍棍如何阻礙搜查、造成危險,上述可見,兩名警員證人的關鍵證供出現分歧。梁官質疑兩人「為何不表明自拍棍影響搜查?」。

梁官續指,由片段可見,警方要求被告脫下口罩、出示身分證等,他亦按要求照做,及至搜袋,被告更稱「你想搜乜嘢,隨便」,顯示被告表現合作,又指即使被告的裝束、拍攝方式均有可疑,但基於兩名警員證供有分岐,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阻差辦公 姜牧師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