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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兩DSE試場有炸彈及偷銀包 男公務員3罪成囚16個月 (16:30)

前年香港中學文憑試中文筆試開考,警方收到虛報香港培正中學及聖言中學兩試場內有炸彈的電話。警方拘捕54歲男公務員,在其電話發現儲存類似報案錄音,及含有他人身分證的黑色銀包,他否認盜竊、管有他人身份證、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3罪,今(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稱,被告審訊後定罪,但考慮其良好品格,因工作壓力及母親去世後患上思覺失調作扣減,總刑期判處16個月監禁。

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時稱,被告楊偉忠(54歲)自辯表示,2020年5月3日,即事發前一日在辦公室工作,其後遺漏電話,翌日在辦公室取回。惟林官指,沒證據指被告有大量工作須在周末上班。被告又指曾把電話密碼告知兩位同事,但林官認為,電話內有很多私人資料,隨意把密碼交給他人不常見;被告發現遺失電話,未有即時致電尋找,更相信電話必然遺留在辦公室。林官指其證供是「超乎現實、過份巧合」,裁定被告當時管有其手機,錄製虛報炸彈的錄音或協助錄製,裁定他罪成。

至於盜竊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兩罪,被告自辯稱,2018年與杜姓事主一起上課,杜的銀包意外跌入其環保袋,被告的家傭以為是被告的銀包,遂放在窗台的透明膠盒,被告則未有發覺銀包,直至被警方搜出。林官稱,其家傭「日復日、月復月」看到銀包在同一位置,卻不向被告確認;且窗台十分整齊,又緊接被告的睡床,不認為被告未有發現銀包。故林官裁定,被告必然知道該銀包不屬於他,及無合理辯解下管有事主的身分證,裁定兩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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