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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將申司法覆核國安搜查令 冀阻警解封涉法律專業保密權手機 (15:20)

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檢取兩部iPhone手機。黎智英事後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手機內有新聞材料及涉「法律專業保密權」(LPP),警方不得查閱,材料暫獲封存。警方上月按《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取得第二張搜查令,並入稟要求解封材料,黎智英反對,高院今(5日)開庭處理。法官陳嘉信質疑,高院無權推翻根據國安法簽發的手令,黎必須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黎智英一方確認會申請司法覆核,並獲排期本月22日審理。

警方前年根據《警隊條例》取得搜查令,在黎的寓所檢取兩部手機。黎事後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定奪哪些資料屬新聞材料或涉及LPP,禁止警方查閱,該案尚未審結,材料暫獲封存。

警方在今年7月8日,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獲裁判官簽發第二張搜查令,並入稟要求高院解封上述材料,批准警方查閱。警方陳辭指,裁判官簽發手令時,認為兩部手機內的所有材料,均可能與危害國安的行為有關,亦已考慮材件是否屬新聞材料,或涉公眾利益豁免權。

黎智英一方則反對警方查閱材料,強調入稟挑戰首張搜查令時,高院有權定奪哪些材料屬新聞材料或涉「LPP」,亦已封存受爭議的材料,故針對第二張搜查令,高院亦有權決定是否解封該些材料。

陳官隨即回應,首張搜查令是根據《警隊條例》取得,法例規定高院有權干預。惟是次爭議的第二份搜查令,是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簽發,與前者「完全是兩回事」,質疑高院無權裁斷第二份搜查令的法律效力,黎須直接在裁判官席前反對批出手令,或提出司法覆核挑戰。

黎智英一方確認會在下周二(9日)或之前入稟司法覆核。法庭排期8月22日一併審理,預留一天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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