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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近四成女性曾遭性暴力、三成曾遇伴侶暴力 團體促政府為事主提供經濟房屋援助 (15:21)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今日(7日)公布本港婦女遭遇性暴力及親密關係暴力的研究,發現近四成受訪者曾遭遇性暴力,當中約四成事後沒求助;三成曾遭遇親密伴侶暴力,近半事後沒求助。聯席促政府為遭受暴力的女性提供足夠危機支援,包括經濟及房屋援助,協助婦女離開施暴者。

聯席於去年5月至12月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1044名15至64歲女性,有37.5%受訪者表示曾經歷性暴力,最常經歷的性暴力依次為言語性暴力,即「說出帶有性意味說話,令你不安/難堪」(28.9%);「非插入式性侵犯」(28.4%);以及「帶有性意味地看着你」(18%)。性暴力施暴者逾六成為事主認識的人,超過七成事主在事發時沒作出即時反應,約四成沒事後求助,有報警的只有5.21%。

調查中另有26.4%受訪者曾經歷親密伴侶暴力,最常見為性暴力(35.5%) ,其次為言語辱罵或恐嚇(22%)及肢體暴力(14.3%)。逾六成施虐者為前任伴侶,一成多為現任配偶。近半事主沒事後求助,約一成人擔心求助會影響關係或令施虐者對自己不利,另有8%怕求助會影響施虐者。

負責研究的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陳效能表示,與2013年類似研究對比,是次結果發現本港女性遭受性暴力及親密伴侶暴力情況未有改善,而近年發布「移花接木」私密影像行為在年輕人及學生群體中非常普遍,學校應加強教育。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代表廖珮珊則提到,疫情下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接到涉及親密伴侶暴力的求助個案上升一倍,估計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長期留家「困獸鬥」壓力大有關;疫情影響法院服務,致離婚手續拖長,建議政府考慮到事主需要,處理個案時提供更大彈性,並為婦女提供緊急支援基金及臨時庇護所,協助婦女離開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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