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21日)宣布,因應公共衛生考慮,原訂由2月24日至3月1日於法院或審裁處進行的所有聆訊一般將延期至另行通知的日期,但這期間法庭仍會繼續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或事宜。
司法機構表示,按照最新檢討結果,緊急和必要事宜的最新清單將於2月24日開始生效,該等事宜將包括新羈押案件、緊急和必要的刑事事宜(包括保釋相關聆訊及判刑聆訊)、就急需處理或涉及重大並關乎公眾重要性的案件發下判詞,以及其他向法庭提交的緊急申請;另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法庭將透過書面方式處理案件事宜。
除支援處理上述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或事宜外,法院或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將繼續關閉至3月1日。
司法機構最新資訊可瀏覽相關網頁,詳情按此。
武漢肺炎 相關報道:
相關字詞﹕武漢肺炎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 武漢肺炎確診個案 武漢肺炎香港 武漢肺炎疫情 新型冠狀病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武漢封城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武漢 2019冠狀病毒病 司法機構 公共衛生 法院 審裁處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