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特首李家超將在新政府增設3個副司長,其薪酬待遇是怎樣?政府公布第六屆副司長每月薪酬363,400元,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實報實銷的酬酢津貼。副司長可累積的年假上限是33日,而副司長辭職、合約終止或屆滿時,可把未放取的年假折算為現金,但不多於可享年假半數(即11個工作天)。
司長、副司長與局長薪酬比併
政府解釋,根據薪津獨立委員會審視副司長職位的薪酬待遇,建議副司長在職級屬司長與局長之間,因此副司長薪金定於律政司(三司中薪金最低)與局長薪酬的中間,換言之高於局長薪酬1.75%。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早前接納獨立委員會建議,下屆政府的局長月薪回復至每月35.7萬元。律政司長月薪則高於局長月薪的3.5%;財政司長及政務司長的月薪,就分別較律政司長月薪高3.5%及7%,故律政司長、財政司長及政務司長的月薪分別為36.9萬元、38.2萬元及39.6萬元,故副司長與律政司長薪金相差5600元,副司長薪金就較局長多約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