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疫苗氣泡」將於2月24日擴至《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所有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以及學校和公共圖書館等政府文康設施。政府今晚(4日)公布,第599F章處所及設施的員工於2月24日,須最少已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8周後必須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進入處所或設施的顧客或使用者,則須最少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
以下兩類人可獲豁免新冠疫苗接種要求:
1. 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
2. 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須接受定期病毒檢測)
至於學校和文康設施之適用對象等細節,政府將與持份者商討後再公布詳情,並會研究適當的配套安排,以便利處所負責人執行有關規定。
另外,政府宣布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延長至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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