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件今日(14日)於高院第72天審訊。辯方繼續陳辭指,被告許湛榮在西貢試槍事件後,可能因知悉有真槍及炸彈,便刻意疏離吳智鴻等人,因此許在涉案串謀成形之前已退出計劃。控方沒有證據顯示許在試槍事件後仍參與串謀,包括從犯證人彭軍壕沒有提及許是12.8行動的參與者,以及許沒有參與計劃的準備工作。最後一名被告劉佩凝的代表大律師明日陳辭。
被告許湛榮的代表大律師陳偉彥表示,辯方說法是涉案串謀於12月3日才形成,當天黃振強與吳智鴻等人在糖水舖見面,雙方傾談大行動的時間及地點。許沒有出席該次會面,他早於11月16日在西貢行夜山,可能因知悉有真槍及炸彈,便刻意疏離吳等人。
陳指出,當彭軍壕提及12.8計劃的一眾參與者時,沒有提及許的名字;在計劃前夕,吳與彭在灣仔華仁書院外放炸彈,吳曾兩度致電許,但許不接聽電話。12月8日吳被捕後,許在群組內稱「我唔信係真槍,一係改大咗嘅氣槍,一係閹槍」及「清嘢」,反映一方面許不相信吳身為名校生,會「夠膽」用真槍殺警,另一方面許害怕兩人早期的接觸會令他惹禍上身,要求清除相關紀錄亦屬人之常情。及後警方在吳的住宅內搜出一張香港地圖,並化驗到許的指紋。惟指紋本身無法說明何時及因何情况而出現,陳質疑該指紋的證據價值。
許於翌年1月被捕,後來獲警方保釋,但可離港,其後相隔逾1年後才被起訴,成為最後一名被起訴的人士,陳指許「眼見一個又一個人被捕,佢都冇走」,反映許相信他是無辜且沒有參與串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