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今日(18日)於高院第56天審訊。辯方讀出第二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提及2019年11月間警方圍堵理大及拘捕示威者的情况,事後超過1100名人士被捕或被記錄資料,並保障逾300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辯方案情完結後,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指下一階段為法律爭議,加上控方表示需時整理證供以作結案陳辭,故「依家較好做法,等陪團員放幾日假先」,遂將案件押後下周四(25日)續審。
被告李家田為不認罪的7名被告中唯一自辯的被告。李日前辯稱,2019年11月17日,他暪著屠龍小隊成員進入理大,由於暫時不能逃離理大,故無法出席當晚屠龍小隊的會議。惟控方指出,當晚李有離開理大,前往荃灣大鴻輝中心與隊員見面及一同晚膳,李否認,指他未能脫身。
代表李家田的辯方大律師今日讀出警方圍堵理大的承認事實,提及警方2019年11月17日制定圍堵理大的行動,包括在理大附近的道路設防,防止示威者經理大暢運道正門逃走;在南橋與北橋上設防,防止示威者經天橋逃往港鐵紅磡站等。警方同日晚上7時已完成大圍封,翌日指定人士經登記身份後可入理大充當說客。
承認事實另指,當時警方得到消息指,可能有逾100名中學生仍留在理大,他們感困惑或已受傷,但因怕被捕後會遭警察粗暴對待而不想投降。至同月29日,警方行動完結,超過1100名人士被捕或被記錄資料,並保障逾300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