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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被告認曾入中大理大 否認有代保管槍械 (16:25)

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今日(16日)於高院第54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續自辯,提及2019年11月他身處中大衝突期間,曾向隊員形容中大的示威者是「童子軍」、「當正自己係大哥」,因為他們會指示別人行動及自視為領袖。同月李進入理大後無法脫身,隊員在群組內詢問「仲有冇人可以keep『眼鏡』(意指保管槍械),阿檸(李的網名)出唔到嚟」,惟李指該兩組句子沒有關聯,否認曾替屠龍小隊保管槍械。

被告李家田供稱,2019年11月12日中大衝突期間,他前往中大並逗留至少兩天,但沒有參與衝突,僅在旁觀察。當時他在「滅龍」群組內形容中大示威者是「童子軍」、「又蠢又串」及「當正自己係大哥」,因為他見示威者用不易搬動的床墊作掩護物,並認為對方會「揸住雞毛當令箭」,指示別人行動,以及自視為領袖。

控方大律師周凱靈指出,李在群組轉載一則題為「有冇手足可混入去幫手」帖文,內文有關港大招聘保安,李稱「搵到錢,順便守HKU,正喎」。周問如何「守港大」,李稱不明白,要求周重覆問題,其時周質疑李忘記剛才問題,卻能清晰記得警員對他行水刑,李回答「因為你未打我」、「你經歷過就會知」。法官張慧玲遂問「守港大」是否暗指破壞,李稱不同意。

同月15日,隊長黃振強在群組表示「今晚試副眼鏡,唔知清唔清」。李庭上解釋「眼鏡」 即是槍械,但他沒有過問黃是否試槍。周質疑有隊員測試真槍是大事,為何李仍不過問,李稱「好多嘢都可以係槍」,例如氣槍、裝易燃液體的水槍等。控方追問群組還提到「有滅聲」,李推測是指「滅聲器」,並同意應與真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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