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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控方質疑被告受私刑後上庭未即時投訴 被告稱怕遭報復  (12:42)

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今日(12日)在高院步入第52天審訊。控方質疑被告李家田聲稱曾遭警察毆打及行私刑,卻沒在被捕後第一次上法庭時作出投訴。李稱當時害怕說出口會遭警方報復。法官張慧玲疑惑既然李擔心被報復,為何現在又要說出來,李稱「我驚,但都要講」,因為「我要畀所有人知警察點做嘢,同埋我相信法庭會畀公義我。」

被告李家田續自辯,並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大律師周凱靈指出,2020年6月11日李在家中被捕,兩天後被解押上裁判法院提堂,惟李沒有指示律師向法庭投訴警察襲擊他。李解釋,因為他不信任代表他的當值律師,加上他擔心一旦說出口,日後會遭警方報復。李至現在仍擔心會被報復,但因為想公開警方所為及相信法庭的公義,故說出被襲經過。

同年6月19日,李透過私狀向裁判官指稱他曾被警員掌摑、踢腰、行水刑及被熱水淋下體等對待,要求到醫院驗傷。惟周質疑,當日警員記錄李就要否就醫,表示「暫時唔駛,有需要先睇」。李不同意警員的記錄,指對方是自問自答下所寫,但同意當日他沒有到醫院驗傷。

李亦指他不會每次都響應參與屠龍小隊的示威活動,他曾大約10次推搪屠龍小隊的活動,即使他曾應號召參與共10次遊行,但均在場觀察,沒有參與隊員的堵路及投擲汽油彈行為。周問及會否有隊員埋怨李所為,「我哋去,你又唔去;我哋掟汽油彈,你又唔掟」,李指沒有隊員埋怨過他。周又問「黃振強容許你咁做,但都對你金錢上有求必應?」李表示同意。

周指李擁有兩個Telegram帳戶,分別是「I am reinforce jr」及「john lemon」,並問到帳戶名字的由來。李稱前者源於日本動畫「高達」內一部戰艦的名稱,周續問「戰艦係打外敵,定打革命?」李稱「打外敵」及該戰艦「係幫助國家嘅」。李又指,取名「john lemon」是致敬Beatles成員John Lennon,因為他喜歡對方宣揚和平的理念,以及他喜歡「高達」,因為該動畫主題是宣傳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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