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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 警長稱被告Telegram對話談及製作炸彈遙控裝置 (15:29)

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今(26日)在高院步入第41天審訊。控方傳召處理證物的警長作供,他指警方拘捕賴振邦時在現場檢取一部手機,事後警方破解手機並從中擷取Telegram的對話內容,顯示賴振邦曾與另一人提到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警方追查與賴對話的人士身份,最終鎖定該人為同案被告蔡凱明。

控方傳召政府化驗師吳嘉豪,吳負責檢驗警方從屠龍小隊位於荃灣一工廈貨倉內搜到的11支伸縮棍。吳供稱,該些伸縮棍毋須按掣,用力便可將棍身「揈出嚟」。代表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問及,該些伸縮棍的構造是否與行山杖相似,吳稱兩者的構造有別,况且伸縮棍的長度有限,不足以代替行山杖。

控方另傳召警長梁樂文。梁是負責本案的調查及證物處理,他稱警方拘捕賴振邦及李家田時,分別在現場檢取各一部手機。梁將手機交予警方網罪科作法證檢驗及程式破解,及後梁擷取當中有助調查的資料,並在與賴振邦有關的手機內發現Telegram帳戶名為「接完紙鶴未?」與另一名為「google drive」的用戶對話,當中提到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警方經追查後鎖定「google drive」為同案被告蔡凱明。

控方播放該手機內多段錄音,音訊內容為閑聊及匯報警方的佈防人數,梁認出部分音訊是賴振邦的聲音。及後法官張慧玲著陪審員忘記相關證供,因為梁並非辯認專家。梁又指,警方在該手機內復原的搜尋紀錄,當中包括「山埃」、「炸彈發展史」及「黑火藥」。控方亦展示該手機內的相片,梁確認照片內出現賴振邦及賴的姊夫、本案同謀者張堅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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