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今(13日)在高院步入第33天審訊。時任本案案件主管的總督察張堃婷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提及,認罪被告彭軍壕的父親當時是準備退休的警署警長,問張在拘捕彭軍壕前是否得知他是同袍兒子,張回答知道。辯方問張曾否收過信息要求警方辦事「放鬆啲手腳」,稱因「佢爸爸係自己人」而要「輕手啲」?張表示「無」,指警方跟程序做事。
在2020年6月上門拘捕被告李家田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偵緝警員楊立隆,昨接受李家田的代表大律師林芷瑩盤問,他否認與同僚在廁所內毆打李,以及對李使用「水刑」。楊今續在林大律師盤問下作供確認,李家田翌日遭以無牌管有槍和彈藥罪起訴。林指出,數日後李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時投訴曾被警員毆打恐嚇,楊表示不知道。
時任高級督察、駐守策劃及發展部的莫藹謙兼任重點搜查隊,她供稱於6月11日帶同隊員在李家田居住的兩層寓所搜索,她收到指示要找的證物可能包括槍械,但最終沒有搜出槍彈。莫在林大律師盤問時指,當日她由「O記」同袍帶往搜查,其中有同袍稱廁所「唔係搜查範圍」,因此莫與隊員無入廁所,而其餘位置均有搜過;莫同意不知廁所內的發生何事。
控方其後傳召曾任案件主管的總督察張堃婷作供,她指有下令李家田帶返警署後須要特別監管及不准與外界接觸,因為案件牽涉嚴重暴力事故和槍枝,而且仍有在逃人士,以免李聯絡有關人士。林大狀盤問下,張稱沒有指示過同僚不要搜查李家田寓所的廁所,又指不會容許同事這樣做,稱「一定要搜」。
代表被告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下,張確認警方於2019年12月跟蹤和拘捕涉案的黃振強和吳智鴻,行動由她負責;之後警方尋找彭軍壕時已知他是同僚兒子,至2020年1月把彭拘捕。姚大狀問張,彭還押期間見警方有否說過他父親是「沙展」,要求「俾個面」,張表示這屬違法。審訊明(14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