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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隊長稱眾籌款項從無買炸彈及槍 曾擲汽油彈料屬恐怖活動 (14:38)

「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成首宗《反恐條例》案件,今(16日)於高院續審,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庭上透露,「屠龍」名下的Telegram帳戶曾號召「課金」,稱「打爆機拎咗龍心就會著草」。辯方爭議,黃振強供稱「龍心」意指擊殺警員,但在「屠龍傳記」等網上遊戲,「龍心」可以指寶石,遊戲玩家會互相連線和交易買寶石。黃振強回答,不知道「龍心」有寶石的意思。

被告劉佩凝被指管理「育龍」眾籌tg頻道,辯方大律師馬維騉今圍繞眾籌盤問控方證人黃振強。黃早前承認《反恐條例》控罪,案情指育龍籌款用作恐怖主義計劃。辯方關注,除了12.8行動,黃有否組織其他恐怖主義活動。黃表示「用汽油彈我覺得都算」,他曾在2019年示威投擲汽油彈,包括十一國慶荃灣示威、翌日為中槍示威者「復仇」的新界南警察總部示威,以及11月中大示威等。

辯方透露,黃振強和劉佩凝開設育龍頻道後,無論是黃的戶口存款或者劉匯入的款項,沒有一分一亳用作購買炸彈和槍,黃同意說法。根據呈堂對話,黃曾和名為「黑警」的網友索取金錢,稱「筆錢畀手足下半世用」,附上3個「槍」的表情符號。黃稱如開槍計劃成事,網友的錢會用作逃亡;他相信劉不認識該網友,亦沒有參與他和網友之間的協議。

辯方提到,黃和劉2019年11月有一則通話紀錄,黃稱當時談及用槍和炸彈的行動,希望劉加緊處理眾籌。辯方質疑,已認罪的黃為了誣捏劉,「要篤埋劉佩凝出來」而虛構對話,黃否認說法。辯方進一步質疑,劉是黃「一隻好細的棋子」,黃不會告知涉及槍和炸彈的行動。黃不同意將劉視為棋子,重申曾向劉簡單交代行動。

根據信息紀錄,另一被告嚴文謙向黃振強發信息指眾籌計劃「好安全又攞到錢」,黃以粗言斥責「你收皮啦,你個plan諗得好、行得急,又係我幫你執手尾」。黃供稱,嚴和其他隊友魯莽推行眾籌計劃,事後始告訴他,他一邊忙於管理tg頻道,「原本資助我哋的家長同金主好多意見」,亦要向金主解釋。聆訊明(1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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