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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隊長」稱曾以眾籌所得賭博及嫖妓 不滿「隊友」缺席遊行示威 (17:25)

「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件今(9日)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早上接受辯方盤問期間激動大哭,休庭過後黃平復情緒及向各方致歉。辯方繼續盤問指,被告嚴文謙多次不願參加示威活動,黃確認嚴文謙沒入中大示威等,又以與女友約會為由推搪。辯方續問黃是否在信息群組以粗言向嚴文謙施壓召他上街示威,黃稱想斥嚴文謙「掛住拍拖」,會「耽誤行動正事」;於殺警行動前夕,黃埋怨及責罵嚴文謙「紅顏禍水」。

庭上提及,黃振強有份管理的「育龍」Telegram眾籌頻道曾發信息指「612中信圍困開始,至少幾千個手足,爆眼、腦出血、斷手斷腳、被性侵強姦、實彈射爆內臟」。第3被告嚴文謙的辯方大律師梁鴻谷引述,黃振強與警方錄影會面時稱上述信息「盡量煽情」,亦同意不理內容是否屬實。黃供稱,當時他認為向警方道出事實,但如今不記得為何在錄影會面時有此說法。

黃在盤問下承認藉文宣信息獲得的金錢,曾用作賭波及嫖妓;他除了和隊員到泰國旅行時花上20萬,另外給予隊員共20萬作減壓活動開支,但無任何信息等紀錄。

談及黃振強初時表明全不認罪,案件交付審訊後改為認罪,黃作供解釋他認為原先法援委派的律師對其案件「唔上心」,他沒索取「有效」的法律意見之下自行決定答辯意向,之後他改聘私人律師。辯方問到為何黃向警方表達認罪,黃說不熟悉法律程序,辯方再次質疑時稱「唔信」黃的說法,法官張慧玲聞言批評「離哂譜」,反問「點可以話唔信證人?」,提醒陪審團注意。

審訊明(10日)續,預料第4被告的大律師將盤問黃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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