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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改口稱曾助李宇軒離港 認謊稱無資助李宇軒 (16: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9日)第68日審訊,辯方展示陳梓華被捕後會見警方的書面紀錄,2021年5月至今年1月為止,警方共探訪陳65次,長約65小時,但紀錄顯示見面時沒有錄取口供。陳同意會面目的不是為錄口供,他一開始以為只是「程序上望一望我點」,後來他「經常性情緒好崩潰」,會談及還押的生活,「因為我喺裡面係睇唔到太陽」。

陳梓華上周作供時否認2020年8月李宇軒獲批保釋後,他曾與李通話表示可以替對方安排離港。辯方今追問陳的回答是真話或假話,陳停頓片刻思考,其後表示上周所言是真話。辯方展示2020年10月陳首次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謄本,當中他稱無協助李離港。陳庭上確認是他當時的確如此回答,但「我唔識答呢條問題,因為當時我認為係法律問題」。

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陳承認「當時我係講緊假話」,他的確有協助李離港,向警方說沒有資助李一分一毫同樣是謊言。李宇軒獲釋後告知他需要安全屋和支援,電話內容已曝光,著他亦離港,陳表示會尋找可以協助的人。李宇軒其後再問安排乘船離開的事宜,一名叫「陳世德」的人士曾聯絡陳,他將聯絡方式轉交給李。

陳續指,李離港當天準備登船時有通知他,但忘記有否提醒對方抵達台灣後向當局投降和尋求協助,繼而登上捷克官員的飛機前往捷克。對於被指他領導一隊「勇武隊」,並告訴李宇軒其團隊參與721白衣人等事件,以及若流亡政府成立,他有意成為領導者;陳悉數否認說法。

陳梓華確認他2021年3月31日向警方查詢成為控方證人的可能性,4月28日首次作為證人錄影會面。辯方指由3月31日起至4月26日,陳在不同日子共會見警方約18小時,陳稱無印象期間談及本案證供。李官追問談及了什麼,陳稱「主要當時我嘅情緒」。根據陳與警方會面的紀錄,警方由2021年5月7日至今年1月15日另會見陳65次,由2021年5月21日的會面起陳均收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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