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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認曾謊稱與李宇軒非「重光」一員 企圖開脫嫌疑 (16:4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6日)第67天審訊,陳梓華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供稱2020年10月他接受警方調查時,向警員表示自己「絕對唔係」重光團隊(SWHK)的一員,也難以界定李宇軒是否重光成員。陳確認當時他向警員說謊,企圖幫李宇軒開脫嫌疑。

陳續供稱,2020年6月16日他與黎智英第六次見面,亦是兩人最後一次見面,地點在壹傳媒大樓內。辯方指出,黎提到《蘋果》英文版有助增加《蘋果》的訂閱量與擴闊客源,陳稱不同意。辯方又指,黎認為國安法條例不會太嚴苛,因為抗爭事件在疫情時銳減,陳稱不肯定黎有否這樣說,並指當時黎讓他產生一種感覺是黎事先知道國安法的內容。

辯方問到陳梓華與李宇軒的關係,指陳於同年10月11日的警方錄影會面中,聲稱不清楚李的背景。陳確定他當時沒有向警方說真話,事實上他知道李的背景,包括職業、學歷與住址。辯方指出,兩人的關係與其說是朋友,不如說是相識及有共同民主運動目標的人,陳回答「我唔知佢點諗,但我當佢係朋友。」

辯方指出,該次錄影會面中,陳表示他不是重光成員、他難以界定李宇軒是否重光成員,及他對重光有負面評論等。陳確實當時他沒有說真話,現稱他與李都是重光成員,當時他想撇清與重光關係,以及讓警方以為「唔關李宇軒事」。法官李運騰遂問陳是否想幫李開脫嫌疑,陳表示確認。

針對國際游說工作,陳確認知道美國線有聘用政治顧問公司,是因為他被加入到美國線的Telegram群組中,他會參與群組的會議及表態;他從文件與他人口中得悉英國線、日本線與北歐線的詳情,但他本人沒有參與其中的游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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