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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珠指林建岳曾擬將三房上海豪宅注入麗新填債 被林百欣阻止 (15:03)

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產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入稟爭議遺囑效力,林明珠今(25日)於高院繼續作供。她表示早年和母親在上海投資興建豪宅,二房兒子林建岳擬將豪宅項目注入麗新,以填補投資上環富麗華酒店的虧損。她透露,父親曾阻止林建岳的安排,最終她沒有和林建岳爭吵或打架。

庭上討論,三房母女名下公司投資興建上海豪宅「芝大廈」,疑拖欠林百欣10億元。原告方指,根據約於1999年至2002年的書信來往,麗新集團一方形容為工程借款,三房的公司則否認借貸。林明珠庭上表示,父親向各房子女分發饋贈,「芝大廈」是父親給予三房的終生禮物(lifetime gift),讓她和母親發展事業。

原告方指出,三太曾去信林百欣稱正與銀行商討還款。林明珠反駁指,母親沒有商業經驗,不會獨自前往銀行,「母親只會和內地官員談談老上海、用上海話聊天,不可能和銀行職員溝通」。她提到,每個富豪都會考慮遺產稅,父親可能將饋贈家人的款項納入貸款。

林明珠透露,麗新集團曾投資富麗華酒店,導致負債虧損,父親勃然大怒,家人希望調動資金。她提及,二房的林建岳有意將「芝大廈」注入麗新,以解決財困。她有一次在建築工地收到父親致電,父親着她不要下去,阻止她和林建岳發生爭執。父親力勸項目「不屬於你(林建岳)」,最終她和林建岳沒有爭吵。

林明珠提及,2003年11月和父親在中環文華酒店用膳,父親表示如有事情發生,「保險箱會保障你們」,但父親沒有談及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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