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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海關未為認可經濟營運商抽查 公司改變業務遲匯報最長19個月 (15:56)

審計署就海關便利商貿和推廣經濟發展的工作審查,對於海關轄下的「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審計署抽查10宗續期個案,發現海關沒有抽查相關個案,以確保其符合資格,有營運商未有適時申報業務改變,只在申請續期時向海關匯報,改變日與續期日相差最高達19個月。

海關2012年4月推出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符合標準的本地公司可申請成為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並在香港及其他簽訂互認安排的經濟體,享有貨物清關便利。審計署指,截至去年12月31日,香港已與14個經濟體簽訂互認安排,並與4個經濟體簽訂行動計劃,署方認為海關需繼續致力擴展香港互認安排網絡的覆蓋範圍。

據海關指引,為確保認可經濟營運商持續符合認證準則,客戶經理須抽查,前往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場所視察其日常作業和保安監控情况,但審計署抽查海關在2021至2023年間處理的其中10宗續期個案,發現全都未有經過抽查。

認可經濟營運商的業務如有任何機會影響其資格的改變,應適時向海關匯報。但審計署發現,7宗匯報營運情況有變的個案中,4宗個案沒有適時向海關匯報所有改變,部分改變只在申請續期時向海關匯報,而改變的生效日期與續期申請日期之間平均相隔8個月,時間差距範圍為3至19個月;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料的數據庫亦未有更新或不準確,該7間營運商提供的最新名稱和地址,與海關數據庫備存的資料不一致。

為保障與其他海關的認可經濟營運商的資料交換,香港海關2021年12月推出數據交換電子平台,開發成本為730萬元,但截至去年12月,海關只與內地海關就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料進行自動化交換。海關回應指,除內地外,在其他現有的互認安排夥伴中,截至今年2月只有1個互認安排夥伴備有必要的資訊科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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