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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人涉提供戶口洗黑錢被捕 涉3400萬元騙款 (16:34)

警方一連兩周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活動,除了進行宣傳教育,亦拘捕64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詐騙」及「洗黑錢」,相信他們與55宗騙案有關,涉及騙款3400萬元。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旺角警區刑事部於本月8至19日展開「熱火」行動,其間拘捕47名本地男子、14名本地女子及3名外籍女子,介乎15至64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詐騙」及「洗黑錢」罪。警方相信他們與55宗案件有關,包括求職騙案、借貸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及網上購物騙案等,事主年齡介乎19至90歲,損失金額共約3400萬元,其中一宗電話騙案中,29歲男事主被騙去約210萬元。

調查顯示,本案被捕人主要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曾向詐騙集團提供自己的個人銀行戶口或將戶口賣給對方,用作接收騙款及清洗犯罪得益。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向他人借出戶口或售賣個人資料開戶口。根據香港法例,「洗黑錢」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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