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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發煽動帖文 葡籍男教師串謀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囚5年 (14:22)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葡籍男教師涉管理網上平台,發帖文提倡香港成為英聯邦國家,他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今(11日)於區院判刑。法官練錦鴻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移居海外的被告按理效忠外國、落地生根,惟他身在安全之地卻鼓吹外國制肘中國,及以暴力手段推翻港府,裁定本案屬情節嚴重,判囚5年。

葡萄牙籍被告黃煡聰(41歲)2014年移民英國,他在英國完成音樂學士後從事音樂項目工程師及教師。被告聞判表現平靜,步入囚室前向公眾席點頭。葡萄牙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有到庭旁聽。

練官指出,被告於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約28個月間,管理「香港獨立黨」網站和facebook等6個社交平台,涉及發布42則煽動帖文,屬有計劃犯案,非一時意氣失去理智發泄。

練官續指,案發時香港正值多事之秋,政府應付社會事件和瘟疫疲於奔命,被告授人以柄令外國政客為其國家利益,藉著反對聲音及聲稱協助香港,加以批評及抵制中港。練官考慮到帖文牽涉國際層面等,認為本案情節嚴重,以7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對於辯方求情力陳,法官可按照國安法第33條的精神予以減刑,練官反駁指,被告只在警方問及下交出手機密碼,他警誡下把涉案行為推得一乾二淨,稱不認識合謀者亦無提供他人資料。練官不認為被告是自動投案,不構成減刑理由或累積考慮,只就他認罪並依照國安法減刑至下限,終判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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