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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頒令于品海破產 香港01稱運作不受影響 (18:03)

網媒「香港01」的母公司「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去年10月遭建設銀行旗下公司入稟申請破產,案件今(26日)於高院開審。暫委法官唐思佩聽畢陳辭後,頒令于品海破產,稍後頒下判辭。

「香港01」傍晚刊出報道指,引述公司管理層指,「香港01」創辦人于品海未有於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今次案件只牽涉于品海個人財務安排,稱「香港01」不受影響,如常運作。報道又引述消息指,于品海將於徵詢法律意見後再作下一步行動。

破產呈請人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被呈請破產者為于品海,于品海今日無到庭。案件早前排期至今日開審。

庭上透露,于品海一方去年12月存入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準備的審計報告,另於上星期向法庭申請押後聆訊,並要求存入新的審計報告;呈請人則已存入畢馬威(KPMG)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

代表于品海的大律師陳翺謙表示,于品海擁有龐大資產,包括約54.6%南海控股的股權,估值約7.5億港元,足以抵銷債務。陳要求存入新的理據,以回應KPMG報告的估值。代表呈請人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指,信永中和報告採用的估價標準有誤,于品海的資產不足以抵債,押後只是拖延時間。

暫委法官唐思佩裁決指,于品海在開審前一段日子要求押後,欠缺妥當理由,或造成不可預期的延誤(unexpected delay),呈請人未必有足夠時間回應新證據。唐官提及,據稱于品海名下有4個內地項目,估值為173億元人民幣(折合187億港元),惟北京的物業已承造銀行按揭,法庭不肯定信永中和的報告,是否如實反映于品海的資產總值。

唐官表示,于品海明白破產令的嚴重後果,應提出可信的證據,展示有能力還款,而非在開審前不久要求押後,「無疑是最後一刻的嘗試」 (no more than a last-minute attempt),旨在延誤聆訊。唐官拒絕將聆訊押後,案件隨即開審。

石永泰表示,信永中和在報告中採用股價營收比率,乘以8.95億港元的營業收入,得出于品海其中一個版塊的資產總值,惟該8.95億收入是未經證實的數字,未能反映實况。陳翺謙則重申,于品海名下有龐大資產,足以還債。唐官聽畢頒令于品海破產,于品海須按彌償基準(indemnity basis)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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