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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國安法實施前為避風險退出眾籌工作 改由信託基金接手 (16:2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52日審訊。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九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09】散庭。

【15:51】控方展示裴倫德傳送予李宇軒的信息,內容為一條「重光計劃」在眾籌平台「GoFundMe」的連結。李供稱沒有看過「重光計劃」的文件,但對於預算數字有印象,特別是「籌款目標級別」一欄。

呈堂文件顯示,如團隊在「重光計劃」籌得逾175萬美金,將預留款項予策略性項目(more strategic projects),包括支援民間議會等和國際遊說行動。控方問何謂策略性項目,李形容是「general catch-all terms」(一般概括用語),指之前數次眾籌不設類似選項,今次則冀涵蓋其他支持香港民主自由的活動。李又指,最初眾籌款項主要用作登報,後來發現「登報未必係用哂個筆錢最好嘅辦法」。

【15:24】談及2020年5月的「重光計劃」(即第四次眾籌),李宇軒稱團隊內部討論「革走我,唔畀我參與」,因為他本人和銀行戶口在香港,「唔需要冒……將人或者錢留喺香港,或者香港銀行系統嘅風險」。李透露,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當時已成立,不必冒涉嫌洗黑錢的風險,而遭銀行凍結款項。控方問及具體原因,李表示「如無記錯,依個時間點傳話會立國安法,所以就唔好畀一個喺香港jursidcition入面嘅人,去hold着啲錢」。

控方追問與國安法的關係,李稱當時不知道國安法內容,但為「play safe(安全起見)」,認為身在香港的人不便處理眾籌款項。法官李運騰問,「T」(另一被告陳梓華於Telegram群組所用稱呼)當時是否在香港。李回答是,「T」沒告訴他已不在港,劉祖廸則已離港。

李透露,曾分別與「T」和劉祖廸在Telegram討論,他不再處理眾籌,改由「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接手。李稱,「T」一方曾經墊支款項,「既然係咁,連T個邊都唔好再墊支啦」,但「G攬炒眾籌」(即第三次眾籌)的款項未用完,毋須考慮墊支問題。

【14:32】控方指李宇軒前往美國國會山莊時,曾用真實名字行事,並問有否其他「重光團隊」(SWHK)成員以真名參與國際遊說。李表示「攬炒巴」在英國曾以真實身分會見國會議員。

控方展示Telegram群組「SWHK Board」的對話,成員包括李宇軒和「攬炒巴」劉祖廸,討論內容和眾籌有關。李供稱,關於如何使用「G攬炒眾籌」的款項,各人於2020年5月達成共識,由香港時區、歐洲和美國時區各派3人,加入同一個群組;若有人想用錢,就將預算放在群組討論,「任何兩票就可以approve個budget item」。

【14:30】開庭。

【12:55】休庭。

【12:15】開庭。控方表示,根據李宇軒的供辭,山尾志櫻里提出的日本法案具阻嚇作用。李回應指,該法案和其他條例一樣,「你唔想畀人罰嗰樣,你就唔做依樣嘢」。

李宇軒透露,後來因疫情原因,山尾志櫻里無法將法案帶上國會,李遂於2020年4月發電郵予日本時任參議員山添拓(Taku Yamazoe)和井上哲士(Satoshi Inoue)、時任眾議員高井崇志(Takashi Takai),說服他們在國會重開時,共同提案(co-sponsor)或支持山尾志櫻里的法案。李稱電郵主要由張亦澄撰寫,但以自己簽署作實。

李宇軒供稱,電郵談及「香港民主化運動」和疫情,冀以推動法案為契機引發討論。控方關注,電郵提及內地欠缺言論自由,李回應稱,當時國家主席習近平當時以「國賓」(state guest)身分訪日,引起當地討論,故電郵中提及內地。

及至2020年夏天,李稱日本港人組織「Act with HK」、「SWHK@HK」及「香港の夜明」和一班議員宣布準備發表議案,日本港人組織舉辦活動。周庭曾拍片支持法案,大概意思為「希望繼續關心香港、希望日本繼續關心香港個啲事,同埋多謝佢哋」。

【11:35】休庭。

【11:04】控方問及李宇軒和裴倫德的交流之後,關注日本國際遊說工作。李供稱,約於2020年疫情封控措施之前,在日本東京與時任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Shiori Yamao)會面,出席者包括山尾志櫻里的助理「Kuramochi Rintaro」、在日港人組織成員「張亦澄」等。

李透露,張亦澄原本準備一份涉及香港人權的日本法案,惟山尾志櫻里「自己攞份人權法案出來,開始對住我哋present佢個idea」,李和張就「有禮貌……好好好,agree with her」。經商討後,香港一方會嘗試爭取支持山尾志櫻里撰寫的法案。

法官李運騰問及,法案建議日本政府有何具體行動。李回答「唔記得exactly做咩」,稱大概指假設法案通過後,若發現有人有侵害人權,達至法案列明的標準,該人在日本司法管轄權的相關事情會受限制,「但我唔記得exactly restrict咩」。控方要求李舉例,李稱「唔好意思唔得,唔知會唔會舉錯」。

【10:25】控方其後展示一個Signal群組的對話,成員包括裴倫德、李宇軒、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的「Joey」、美國非政府組織的「Dimon」和「Natalie」。

根據對話,裴倫德2020年1月表示「運動處於關鍵時刻」,由於各種原因,各人要「清楚地國際社會發聲」(speaking more clearly in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時候面臨困難。其後「Joey」表示,她的意見不代表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

李宇軒在庭上解釋,各人面對的困難包括提出意見的人大多要求匿名,「有啲idea無人想去講」,另外關注香港的行動者散落在不同國際組織和時區,信息之間偶爾有衝突,「無一個authorisation或者mandate可以畀咩人,represent依個community去講嘢」,亦沒有傳統民主派或者政黨可以擔任代表。李舉例指,例如一個香港人見外國國會議員,「唔知依個香港人,可以代表幾多其他香港人呢?」

另庭上展示對話,「Dimon」稱名為「Dr. Warren Mann」的人需要香港高級警員的名單,以施壓制裁,李遂發送制裁名單的Google連結。「Dimon」在信息表示,「我們必須加大對美國政府的壓力,要求以美國法律拘捕和制裁這些警員」(we have to escalate the pressure on US government that these policemen should be arrested and sanctioned by American law)。

控方庭上問,為何需要制裁警員的名單。李回答,信息中的「Dr. Warren Mann」是一名醫生,對方需要一份制裁名單,亦負責在前線救治傷者,「但係,呢個我無knowledge」。

【10:10】從犯證人李宇軒今(25日)繼續作供。控方首先表示,證供顯示「監選團」於2019年11月來港,李與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會面,而根據李手機的Telegram紀錄,李與裴倫德從2020年1月開始有聯絡,李回答「我無爭議」。

控方展示李與裴倫德的Telegram對話,裴倫德稱要就「國際社會訴求」(demands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徵求李的意見,「已與CPC、IAD及一些在美國和其他地方從事國際工作(international work)的人,進行廣泛交談」。控方問何謂CPC,李稱「唔好意思,我唔知道」。

庭上顯示二人部分於Telegram的對話:

● 裴倫德:I remember well. Have thought of you often and discussed you with Lord Alton often - who thinks you should be in politics.

● 李宇軒:oh we're kind of playing the game that way in that we need someone deliberately not in politics to leverage power from this side. 

法官杜麗冰關注,李宇軒表示需要「刻意不參與政治」者(deliberately not in politics)的意思。李回答,「如果not in politics嘅話,個room for maneuver(迴旋空間)會大啲」,如有人身在政黨或有政治身分,可能要跟隨黨的路線。李又指,信息中的「我們」(we)指關心香港自由民主的行動者,包括「攬炒巴」等。

【10:02】開庭。

明報記者 楊志權、余卓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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